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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孔子 “防乱” 智慧:解 “好勇疾贫” 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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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中的这句箴言,是孔子对社会秩序与人性修养的深刻洞察。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诸侯争霸,社会动荡不安,民众在贫困与不公中挣扎,部分人或因崇尚勇力而漠视规则,或因对不仁者过度憎恨而走向极端,这些都成为引发社会混乱的重要诱因。孔子以简洁的两句话,精准点出了社会失序的两大症结,既是对当时社会问题的回应,也为后世治理社会、修养心性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指引。在当代社会,虽然物质条件极大改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 “好勇疾贫” 的潜在风险与 “疾不仁已甚” 的现实困境依然存在,重新审视与解读这句古训,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溯源:春秋社会背景下的 “乱” 之诱因

要理解孔子 “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的深刻内涵,首先需要回到春秋时期的社会语境中,探寻 “好勇疾贫” 与 “疾不仁已甚” 成为社会 “乱” 源的历史根源。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周天子失去了对诸侯国的控制力,各诸侯国为争夺土地、人口与资源,相互攻伐,战争频繁。长期的战乱导致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土地荒芜,民生凋敝,普通民众陷入深重的贫困之中。《诗经?小雅?十月之交》中 “民莫不逸,我独不敢休”“民莫不谷,我独不卒” 的诗句,便是当时民众贫困生活的真实写照 —— 百姓在战乱与苛政的双重压迫下,辛勤劳作却难以维持基本生计,内心充满了对贫困的不满与对生活的绝望。

与此同时,原有的宗法制度与道德规范逐渐瓦解,“仁” 的理念被许多统治者与贵族抛诸脑后。部分诸侯与卿大夫为追求权力与财富,不惜违背道义,肆意剥削民众、兼并土地、弑君夺位,社会上不仁之事频发。《左传》中记载的 “郑伯克段于鄢”“晋骊姬之乱” 等事件,便是贵族阶层为争夺权力而不择手段的典型案例,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更让民众对统治者失去信任,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动荡。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好勇疾贫” 与 “疾不仁已甚” 的现象应运而生。一方面,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不公的待遇,部分民众不再寄希望于统治者的仁慈与制度的改善,转而崇尚勇力,试图通过暴力手段改变自己的处境 —— 他们或加入私斗,或参与叛乱,甚至成为流寇,以武力抢夺资源、宣泄不满,这些行为直接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不仁的统治者与贵族,民众的憎恨情绪日益积累,部分人因过度憎恨而失去理性,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报复,如焚烧贵族房屋、袭击官员等,这些行为不仅未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引发了更大规模的冲突与混乱。

孔子生活在这样一个动荡的时代,亲身经历了社会失序带来的苦难,也目睹了 “好勇疾贫” 与 “疾不仁已甚” 对社会的破坏。他深知,要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从根源上解决这两大问题 —— 既要引导民众正确对待贫困与勇力,也要教导人们理性看待不仁之事,避免走向极端。因此,他提出 “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既是对当时社会问题的警示,也是对后世的殷切期望。

二、解析 “好勇疾贫,乱也”:勇力失控与贫困焦虑的双重危机

“好勇疾贫,乱也”,短短六个字,道尽了勇力失控与贫困焦虑结合所引发的社会危机。这里的 “好勇”,并非指正当的勇敢、见义勇为,而是指过度崇尚勇力,将暴力视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甚至漠视法律与道德规范的行为;“疾贫” 则是指对贫困的极度厌恶与焦虑,渴望摆脱贫困却又缺乏正当途径。当 “好勇” 与 “疾贫” 交织在一起时,个体便容易失去理性,采取极端行为,进而引发社会混乱。

(一)“好勇” 的异化:从 “义勇” 到 “暴勇” 的堕落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勇” 本是一种重要的道德品质,但这种 “勇” 必须以 “仁” 与 “礼” 为前提,是 “义勇”—— 为了维护正义、坚守道德而表现出的勇敢。孔子曾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他认为,看到合乎道义的事情却不挺身而出,是缺乏勇气的表现;同时,他也强调 “勇而无礼则乱”(《论语?泰伯》),指出如果勇敢却不遵守礼仪规范,就会引发混乱。

然而,在 “疾贫” 的驱动下,部分人的 “勇” 逐渐异化为 “暴勇”—— 他们不再将勇力用于维护正义,而是将其作为摆脱贫困、获取利益的工具。在春秋时期,这种 “暴勇” 的表现尤为突出:一些贫困的民众为了生存,加入贵族之间的私斗,成为贵族争夺权力的工具;一些人则结为盗匪,劫掠商旅、欺压百姓,以暴力手段掠夺财富;还有一些人甚至参与叛乱,试图通过推翻现有政权来改变自己的处境。这些行为,都违背了 “义勇” 的本质,成为引发社会混乱的重要因素。

即便在当代社会,“好勇” 异化的现象依然存在。例如,一些青少年因家庭贫困或缺乏关爱,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将 “打架斗殴” 视为 “勇敢”,加入帮派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他们抢劫、盗窃、故意伤害他人,不仅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也毁掉了自己的人生。还有一些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崇尚 “丛林法则”,认为 “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在商业竞争中采取暴力手段打压对手,在日常生活中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时,动辄使用暴力,这些行为都与 “义勇” 背道而驰,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二)“疾贫” 的焦虑:贫困引发的生存危机与心理失衡

“疾贫”,即对贫困的极度厌恶与焦虑,源于人类对生存与尊严的基本需求。贫困不仅意味着物质生活的匮乏,还会导致个体尊严的受损、发展机会的丧失,进而引发心理上的失衡与对社会的不满。当这种焦虑无法通过正当途径缓解时,个体便容易产生极端情绪,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来改变现状。

在春秋时期,民众的 “疾贫” 主要源于战乱与苛政。长期的战争破坏了农业生产,导致粮食短缺,而统治者为了维持战争开支与奢侈生活,又对民众征收沉重的赋税与徭役,让民众陷入 “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对贫困的焦虑达到了极点,部分人便选择通过 “好勇” 的方式来宣泄不满、寻求生存资源。

在当代社会,虽然整体物质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贫困问题依然存在,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方面,部分地区因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滞后,仍有群众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面临着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部分群体虽然不属于绝对贫困,但与富裕群体相比,在收入、住房、教育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产生了相对贫困的焦虑。这种焦虑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与缓解,容易让个体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诱发极端行为。

例如,一些贫困地区的青少年因缺乏良好的教育资源,难以通过知识改变命运,面对贫困的处境与渺茫的前途,他们容易产生自卑、绝望的心理,部分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些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面对高昂的生活成本与贫富差距带来的心理落差,对社会产生不满,在遇到不公待遇时,容易采取过激行为来表达诉求,如冲击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好勇” 与 “疾贫” 的交织:社会混乱的催化剂

“好勇” 与 “疾贫” 单独存在时,或许只是个体的道德问题或生存困境,但当二者交织在一起时,便会产生强大的破坏力,成为社会混乱的催化剂。当个体因 “疾贫” 而陷入生存危机与心理失衡时,“好勇” 所代表的暴力手段便会成为他们眼中 “最有效” 的解决方案 —— 他们认为,只有通过暴力,才能快速摆脱贫困、宣泄不满,甚至 “伸张正义”。

在历史上,许多农民起义的爆发,都与 “好勇疾贫” 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秦朝末年,统治者施行暴政,赋税徭役沉重,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汉书?食货志》)。在这种极度贫困的处境下,陈胜、吴广等贫苦农民以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为口号,揭竿而起,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虽然这场起义最终失败,但它沉重打击了秦朝的统治,也成为 “好勇疾贫” 引发社会混乱的典型案例。

在当代社会,“好勇疾贫” 的交织也可能引发社会问题。例如,一些地区的黑恶势力,便是利用部分贫困民众急于摆脱贫困的心理,以 “提供工作”“给予保护” 为诱饵,将他们吸纳为组织成员,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黑恶势力不仅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此外,一些极端事件的发生,如个人因贫困而实施的暴力犯罪、群体因不满贫困处境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也都与 “好勇疾贫” 的交织有着密切的关联。

三、解析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对不仁者的极端憎恨与社会失序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这句话同样深刻揭示了社会混乱的另一重要诱因 —— 对不仁者的过度憎恨。这里的 “不仁者”,指的是违背 “仁” 的道德规范,漠视他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疾之已甚” 则是指对不仁者的憎恨达到了极端程度,失去了理性,采取了不正当的报复手段。孔子认为,对不仁者的憎恨本是合乎道义的,但如果这种憎恨过度,就会引发社会混乱。

(一)“不仁” 的危害:道德失范对社会秩序的冲击

“仁” 是孔子思想的核心范畴,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它要求人们关爱他人、尊重他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 “不仁者” 则违背了这一准则,他们或自私自利,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或残暴不仁,以欺压、剥削他人为乐;或漠视规则,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还冲击了社会秩序,引发了社会矛盾。

在春秋时期,“不仁” 的行为主要集中在统治阶层与贵族群体中。部分诸侯与卿大夫为了争夺权力与财富,不惜违背宗法制度与道德规范,弑君夺位、兼并土地、剥削民众。例如,春秋时期的晋灵公,奢侈残暴,“厚敛以雕墙”,还随意杀害臣民,大臣赵盾多次劝谏,他却不思悔改,反而试图杀害赵盾,最终被赵穿所杀。晋灵公的 “不仁” 行为,不仅引发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还让民众对其怨声载道,严重动摇了晋国的统治根基。

在当代社会,“不仁” 的行为依然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在经济领域,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违法违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污染环境,损害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政治领域,一些官员贪污腐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与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社会生活领域,一些人自私自利、冷漠无情,见死不救、邻里不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氛围。这些 “不仁” 行为,都对社会秩序与道德风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二)“疾之已甚” 的陷阱:从正义憎恨到极端报复的蜕变

对 “不仁者” 的憎恨,本是一种合乎道义的情感,它体现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与对道德的坚守。孔子并不反对人们憎恨不仁者,他曾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认为只有具备 “仁” 的品质的人,才能正确地喜爱好人、憎恨坏人。然而,孔子强调,这种憎恨必须保持理性,不能过度,否则就会陷入 “疾之已甚” 的陷阱,从正义的憎恨蜕变为极端的报复。

“疾之已甚” 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过度憎恨会让人失去理性,采取不正当的报复手段,如暴力袭击、侮辱诽谤、恶意破坏等,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与道德规范,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与冲突,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过度憎恨会让人陷入负面情绪中,影响自己的心理健康,甚至扭曲自己的价值观,让自己也变成 “不仁者”。

在历史上,因 “疾之已甚” 而引发社会混乱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南宋时期,奸臣秦桧以 “莫须有” 的罪名陷害抗金名将岳飞,导致岳飞含冤而死。民众对秦桧的 “不仁” 行为极为憎恨,这种憎恨情绪在后世不断积累,甚至出现了 “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的现象。虽然对秦桧的憎恨是合乎道义的,但在一些地方,也曾出现过民众过度报复的行为,如破坏秦桧的祠堂、侮辱秦桧的后人等,这些行为虽然出于义愤,却违背了理性与法治的原则,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当代社会,“疾之已甚” 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例如,在网络空间中,当出现 “不仁” 事件(如官员贪污腐败、企业违法违规、个人道德败坏等)时,部分网民会表现出过度的憎恨情绪,对当事人进行 “人肉搜索”、恶意谩骂、人身攻击,甚至煽动线下报复行为。这种 “网络暴力” 不仅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网络空间的秩序,甚至可能引发线下的暴力冲突,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此外,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因他人的 “不仁” 行为而受到伤害后,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采取 “以暴制暴” 的方式进行报复,如殴打、伤害甚至杀害 “不仁者”,这些行为虽然出于愤怒,却触犯了法律,也让自己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三)“不仁” 与 “疾之已甚” 的恶性循环:社会矛盾的加剧

“不仁” 行为的存在,会引发人们的憎恨情绪;而 “疾之已甚” 的极端报复行为,又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甚至诱发新的 “不仁” 行为,形成 “不仁 — 疾之已甚 — 新的不仁 — 更严重的疾之已甚” 的恶性循环,让社会陷入混乱的泥潭。

例如,在一些矛盾尖锐的地区,部分人因受到 “不仁者” 的欺压而产生憎恨情绪,采取暴力手段进行报复;而 “不仁者” 在受到报复后,又会变本加厉地实施 “不仁” 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与权威;这种相互报复的行为不断升级,最终导致地区局势的动荡不安。在当代社会,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也与这种恶性循环有着密切的关系 —— 部分群众因不满某些 “不仁” 行为(如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企业的违法侵权等)而产生强烈的憎恨情绪,采取过激行为表达诉求;而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件时,如果应对不当,又会进一步激化群众的情绪,引发更大规模的冲突。

这种恶性循环不仅会破坏社会秩序,还会侵蚀社会的道德基础,让人们对 “仁” 的理念失去信心,陷入 “人人为己,不择手段” 的困境。因此,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就必须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 既要遏制 “不仁” 行为的发生,也要引导人们理性看待 “不仁” 行为,避免陷入 “疾之已甚” 的陷阱。

四、化解之道:以 “仁” 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与个人修养

孔子不仅指出了 “好勇疾贫” 与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 这两大社会 “乱” 源,还在其思想体系中蕴含了化解这些问题的方法 —— 以 “仁” 为核心,通过社会治理的完善与个人修养的提升,从根源上消除引发社会混乱的因素,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社会治理:以 “仁政” 缓解贫困,以 “礼法” 规范勇力

要解决 “好勇疾贫” 的问题,首先需要通过 “仁政” 缓解贫困,让民众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减少因贫困而引发的焦虑与极端行为;同时,通过 “礼法” 规范勇力,引导民众将勇力用于正当途径,避免 “好勇” 的异化。

1. 推行 “仁政”:保障民生,缓解贫困

孔子认为,统治者要实现社会的稳定,必须推行 “仁政”,关注民生,缓解贫困。他曾对弟子冉有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意思是说,百姓富足了,君主自然就富足;百姓贫困,君主也不可能独自富足。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民生与国家稳定的内在联系 —— 只有让民众摆脱贫困,过上富足的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 “疾贫” 的焦虑,减少 “好勇疾贫” 引发的社会混乱。

推行 “仁政” 缓解贫困,首先要重视农业生产,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春秋时期,农业是民众的主要生计来源,也是国家财富的重要基础。孔子主张统治者要 “使民以时”(《论语?学而》),即根据农时合理安排徭役,避免耽误农业生产;同时,要减轻赋税,“敛从其薄”(《左传?哀公十一年》),让民众能够保留足够的劳动成果,改善生活。在当代社会,虽然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保障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依然是缓解贫困的核心。政府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为贫困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针对不同贫困地区、不同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个性化扶贫措施,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这些政策措施,本质上都是对孔子 “仁政” 思想的当代传承,通过保障民生、缓解贫困,减少因 “疾贫” 引发的社会问题。

其次,要为民众提供公平的发展机会,让民众能够通过正当途径改善生活。“疾贫” 的焦虑,不仅源于物质生活的匮乏,还源于发展机会的丧失。如果民众认为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摆脱贫困,就容易产生绝望情绪,甚至选择通过暴力手段改变现状。因此,推行 “仁政” 还需要注重机会公平,为民众提供平等的教育、就业、创业机会。在当代社会,政府通过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为失业人员、贫困群体提供就业岗位;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民众提供创业平台与政策支持。这些措施,让民众看到通过正当努力改善生活的希望,从而减少 “好勇疾贫” 的潜在风险。

2. 以 “礼法” 规范勇力,引导 “义勇” 的践行

要解决 “好勇” 异化的问题,需要以 “礼” 与 “法” 为双重约束,规范勇力的运用,引导民众践行 “义勇”,将勇力用于维护正义、服务社会。

“礼” 是孔子思想中规范行为、涵养道德的重要手段。孔子主张 “克己复礼”(《论语?颜渊》),认为通过遵守礼仪规范,能够约束个人的欲望与行为,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对于 “勇” 的规范,“礼” 的作用在于明确 “勇” 的边界 —— 勇力的运用必须符合道德准则,不能违背 “仁” 与 “义” 的要求。例如,在人际交往中,“礼” 要求人们以和为贵,避免因琐事发生冲突,即使面临矛盾,也要通过理性沟通解决,而非诉诸暴力;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礼” 鼓励人们挺身而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帮助弱小、制止不法行为等,这便是 “义勇” 的体现。

在当代社会,“礼” 的精神依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民众的道德意识与法治观念,引导民众正确看待勇力,将勇敢与正义、责任相结合;通过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活动,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减少因冲动、暴力引发的矛盾冲突。例如,在学校教育中,通过思想品德课程、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学生要团结同学、友善待人,遇到问题要冷静处理,避免打架斗殴;在社区治理中,通过开展 “邻里互助”“文明家庭” 评选等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引导居民以礼相待、和谐相处。

“法” 则是规范勇力、遏制 “暴勇” 的刚性约束。孔子虽然重视 “礼” 的教化作用,但也不否认 “法” 的重要性 —— 在 “礼” 无法约束行为时,“法” 便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防线。对于 “好勇” 异化引发的暴力行为,如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以儆效尤,防止其蔓延引发社会混乱。

在当代社会,我国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制定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暴力犯罪的法律责任,对各类暴力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民众认识到 “暴勇” 不仅违背道德,还会触犯法律,付出沉重代价。例如,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我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了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有效遏制了 “好勇” 异化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个人修养:以 “仁” 养心,以 “智” 制怒

要化解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 的问题,除了依靠社会治理的完善,还需要通过个人修养的提升,以 “仁” 的理念涵养心性,以 “智” 的理性控制愤怒,避免因过度憎恨而走向极端。

1. 以 “仁” 养心,培养宽容与同理心

“仁” 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也是个人修养的最高目标。以 “仁” 养心,就是要培养自己的仁爱之心,学会关爱他人、理解他人,即使面对 “不仁者”,也能保持宽容与理性,避免过度憎恨。

培养 “仁” 的修养,首先要学会 “推己及人”,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面对 “不仁者” 的行为,我们可以对其进行批评与谴责,但也要换位思考 ——“不仁者” 之所以做出不仁之事,可能有其自身的原因,如成长环境的影响、道德教育的缺失、生活困境的逼迫等。虽然这些原因不能成为 “不仁” 行为的借口,但能够帮助我们更全面地看待问题,避免因片面的憎恨而失去理性。例如,对于一些因贫困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人,我们既要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也要关注到他们背后的生存困境,通过社会帮扶与教育改造,帮助他们重新回归正途,而非一味地憎恨与报复。

其次,要培养同理心,学会理解他人的处境与感受。同理心是 “仁” 的重要体现,它能够让我们超越个人的情绪,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减少因误解与偏见引发的过度憎恨。在当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能够接触到更多的社会事件与不同的观点,这就需要我们以同理心对待他人,即使面对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也要尊重其表达的权利,避免因观点分歧而产生极端的憎恨情绪。例如,在网络讨论中,对于一些发表错误观点的人,我们可以通过理性的辩论指出其错误,而非进行人身攻击与恶意谩骂,这便是同理心与 “仁” 的修养的体现。

2. 以 “智” 制怒,保持理性与克制

“智” 是孔子提倡的 “三达德”(智、仁、勇)之一,指的是智慧与理性。以 “智” 制怒,就是要运用智慧与理性控制自己的愤怒情绪,避免因 “疾之已甚” 而采取极端行为。

以 “智” 制怒,首先要认识到愤怒的危害性。愤怒是一种强烈的负面情绪,过度愤怒不仅会损害自己的身心健康,还会让人失去理性,做出冲动的行为,引发新的矛盾与冲突。孔子曾说:“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论语?颜渊》)意思是说,因一时的愤怒而忘记自己的安危,甚至连累亲人,这不是迷惑吗?这句话深刻揭示了过度愤怒的危害,提醒人们要保持理性,避免被愤怒冲昏头脑。

其次,要学会运用理性分析问题,寻找解决 “不仁” 行为的正当途径。面对 “不仁” 行为,愤怒与憎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理性的分析,找到 “不仁” 行为产生的根源,采取正当的手段予以应对,才能真正维护正义与社会秩序。例如,面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等方式,促使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非采取暴力破坏、恶意报复等极端手段;面对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我们可以通过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些正当途径,既能够有效解决问题,又能避免因 “疾之已甚” 引发社会混乱。

五、当代启示:孔子 “防乱” 智慧的现实应用

孔子关于 “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的论述,虽然产生于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但其中蕴含的 “防乱” 智慧,对当代社会治理与个人修养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在当代社会,我们可以从孔子的思想中汲取营养,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社会中存在的类似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对社会治理的启示:平衡民生保障与秩序维护

当代社会治理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民众的幸福安康。孔子的 “防乱” 智慧提醒我们,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平衡民生保障与秩序维护 —— 既要通过改善民生缓解贫困,消除 “好勇疾贫” 的土壤;也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行为,遏制 “不仁” 行为与 “疾之已甚” 的极端情绪。

一方面,要持续加强民生保障,不断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与幸福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显着提高,但贫困问题依然存在,贫富差距、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需进一步解决。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让全体民众共享发展成果;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为民众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活保障;要重视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问题,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焦虑与不满情绪。

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秩序维护,营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 “不仁” 行为的打击力度,如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破坏公共利益等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加强社会治理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提高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与化解社会矛盾;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理性、客观的舆论氛围,引导民众理性看待社会问题,避免因极端情绪引发社会混乱。例如,在应对网络舆情时,要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澄清谣言,引导民众理性讨论,避免网络暴力与极端情绪的蔓延。

(二)对个人修养的启示:涵养 “仁智勇” 的综合品质

孔子的 “防乱” 智慧也对个人修养提出了要求 —— 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必须涵养 “仁”“智”“勇” 的综合品质,既要有仁爱之心,也要有理性智慧,还要有正当的勇敢。

对于个人而言,首先要培养 “仁” 的品质,学会关爱他人、理解他人,保持宽容与同理心。在日常生活中,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与利益,关心家人、朋友、邻里,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面对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与行为,要保持包容的心态,避免因分歧而产生憎恨情绪;面对 “不仁” 行为,要理性批评,而非极端报复。

其次,要提升 “智” 的水平,培养理性思维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认知能力,学会客观分析问题,避免被情绪左右;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是愤怒情绪,在遇到问题时保持冷静,寻找正当的解决途径;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辨是非善恶,避免因盲目跟风而做出错误的行为。

最后,要践行 “勇” 的精神,将勇敢与正义、责任相结合。要敢于维护正义,面对违法犯罪、不道德行为时,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挺身而出,如及时报警、制止不法行为等;要勇于承担责任,在家庭、工作、社会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推诿、不逃避;要拒绝 “暴勇”,不参与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行为,用正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与观点。

六、结语:传承孔子 “防乱” 智慧,构建和谐当代社会

孔子 “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的论述,是对社会秩序与人性修养的深刻洞察,也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当代社会,虽然我们面临的社会环境与春秋时期有了巨大差异,但 “好勇疾贫” 的潜在风险与 “疾不仁已甚” 的现实困境依然存在,孔子的 “防乱” 智慧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传承孔子的 “防乱” 智慧,不是要复古照搬古代的治理模式,而是要汲取其中的核心思想 —— 以 “仁” 为核心,通过民生保障缓解贫困,通过礼法规范约束行为,通过个人修养涵养心性。在社会治理中,要平衡民生与秩序,让民众过上富足、有尊严的生活,同时营造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在个人修养中,要涵养 “仁智勇” 的品质,成为有仁爱、有理性、有担当的人。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引发社会混乱的因素,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美好的当代社会,让每个人都能在其中安居乐业、实现价值,这既是对孔子 “防乱” 智慧的最好传承,也是我们追求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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