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点半,阳光斜斜地穿过厨房的窗户,在地板上投下一块菱形的光斑。林晚正在水池里搓洗儿子的校服,领口的墨渍顽固地附着在布料上,她不得不倒上半瓶洗衣液,用指甲反复刮擦。泡沫漫过手背,带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可这香气却盖不住她指甲缝里残留的鱼腥味——中午给儿子做红烧鱼时,被鱼刺扎破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
“妈,我袜子呢?”客厅里传来赵天宇不耐烦的喊声,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尖锐。
林晚甩了甩手上的泡沫,快步走到阳台,从晾衣绳上摘下那双印着奥特曼图案的袜子:“在这儿呢,刚晾干。”
赵天宇正窝在沙发里打游戏,头也没抬地伸出脚:“给我穿上。”
林晚的手顿了顿。儿子已经十二岁了,上初中一年级,个子蹿得比她还高半个头,却依然习惯让她帮着穿袜子、系鞋带。放在以前,她或许会笑着嗔怪他“长不大”,可今天,心口却像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有点发闷。
她蹲下身,拿起袜子,指尖触到儿子脚踝上温热的皮肤时,赵天宇突然一脚踹开她的手,屏幕上“Game over”的音效刺得人耳朵疼。
“你能不能快点?磨磨蹭蹭的!”他瞪着林晚,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要不是我爸挣钱养着你,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喝西北风呢!也就幸亏我爸心好,肯养你这个闲人。”
“闲人”两个字像淬了冰的针,猝不及防扎进林晚的心脏。她猛地抬起头,看着儿子棱角分明的脸——这张脸像极了他父亲赵凯,连皱眉的样子都如出一辙,可说出的话,却比赵凯任何时候的冷言冷语都要伤人。
“天宇,你说什么?”她的声音有些发颤,不是因为生气,是因为难以置信。
赵天宇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把手机扔在沙发上:“我说错了吗?你看看你,天天在家做饭洗衣服,除了花我爸的钱,你还会干什么?我们班同学的妈妈,要么是老师,要么是医生,就你,是个家庭主妇,说出去都丢人。”
“家庭主妇”四个字被他说得像个贬义词,带着毫不掩饰的鄙夷。林晚怔怔地看着他,喉咙像是被堵住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阳光穿过窗户,落在她脸上,可她却觉得浑身发冷,冷得像掉进了冰窖。
她想起十二年前,她还是市中心医院最年轻的心内科主治医生,手里握着厚厚的病历和手术刀,在急诊室里救过一个又一个濒死的病人。那时候她的工资单上的数字,比同科室工作多年的男医生还要高,更别提当时还在小公司做职员的赵凯。
赵天宇出生那年,她刚接了个棘手的课题,天天泡在实验室和病房,连轴转了一个月,回家时儿子认生得躲在月嫂怀里哭。赵凯抱着她说:“晚晚,别这么拼了,我养得起你们娘俩。你辞职吧,在家好好带孩子,孩子的童年就这么几年,错过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得真诚,眼里的心疼不似作假。林晚看着襁褓里儿子皱巴巴的小脸,又看了看镜子里自己熬得发黑的眼圈,心动了。她爱她的工作,爱那种握着听诊器就能判断生死的笃定,可她更爱这个软软糯糯的小生命。
递交辞职信那天,科主任惋惜地拍着她的肩膀:“小林啊,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医生,真不再考虑考虑?”
林晚笑着摇头:“主任,我想陪我儿子长大。”
她以为这是一场值得的牺牲。她把书房改成了儿童房,扔掉了专业书,买了一柜子的育儿手册;她学着给孩子做辅食,把胡萝卜切成星星形状,把菠菜榨成绿色的汁;她每天准时出现在幼儿园门口,风雨无阻,看着儿子背着小书包朝她扑过来,觉得所有的放弃都有了意义。
赵凯的事业渐渐有了起色,从职员做到了部门经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身上的香水味换了一茬又一茬。林晚不是没有察觉,只是她总安慰自己:男人嘛,逢场作戏难免的,只要他心里还有这个家,还有儿子,就够了。
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赵天宇上学后,她每天五点半起床做早餐,六点半送他去学校,回来后打扫卫生、买菜做饭,下午接他放学,辅导作业,晚上等他睡了,再熨烫好赵凯第二天要穿的衬衫。她的世界像个精密的时钟,每一分每一秒都围绕着这两个男人转动,渐渐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在手术台上冷静果决的医生,忘了自己也曾穿着高跟鞋,在会议室里侃侃而谈。
她的高跟鞋被收在鞋柜最底层,蒙上了厚厚的灰尘;她的白大褂早就送给了刚入职的学妹;她甚至记不清上一次和朋友聚会是什么时候——她们聊的项目、论文、职称,她都插不上嘴,只能尴尬地笑着听。
可她从没想过,自己用十二年青春和事业换来的“牺牲”,在儿子眼里,竟然成了“闲人”的证据,成了“靠男人养”的耻辱。
“天宇,”林晚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你知道妈妈以前是做什么的吗?”
赵天宇翻了个白眼,拿起手机刷短视频:“不就是个医生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没我爸挣得多。”
“我以前……”林晚想说“我以前的工资比你爸高得多”,想说“我放弃工作是为了陪你”,可话到嘴边,却突然觉得很可笑。十二年的时光,足以磨平一个人的棱角,也足以让一个孩子忘记母亲曾经的光芒。她的骄傲,她的成就,在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里,早就褪色成了无人问津的旧照片。
“行了行了,别说了,烦不烦?”赵天宇不耐烦地挥挥手,“我爸今晚回来吃饭,你赶紧做他爱吃的红烧肉,别到时候又惹他不高兴。”
林晚看着儿子理所当然的样子,突然觉得很累,累得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她默默地站起身,重新走进厨房,水池里的校服还泡在泡沫里,领口的墨渍像个丑陋的印记,嘲笑着她这十二年的人生。
晚上七点,赵凯回来了。他穿着昂贵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进门就把公文包扔在沙发上,语气带着惯有的疲惫:“今天有个应酬,喝了点酒,头疼。”
“我给你炖了醒酒汤,马上就好。”林晚赶紧迎上去,想接过他的外套。
赵凯却侧身躲开了,身上的古龙水味和另一种陌生的香水味混合在一起,刺得林晚鼻子发酸。“不用了,我在外面吃过了。”他径直走到客厅,拿起遥控器换台,“对了,下周末张总他们几家一起去郊游,你准备准备。”
“下周末天宇要补课……”
“补什么课?请假!”赵凯打断她,语气不容置疑,“张总女儿也去,让天宇跟她多处处,对我以后的项目有好处。”
林晚看着他理所当然的样子,又看了看旁边低头玩手机、仿佛事不关己的儿子,突然觉得这个家像个华丽的牢笼,而她是里面唯一被困住的囚徒。
“我不去。”她听到自己说,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
赵凯愣了一下,像是没听清:“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去。”林晚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天宇的课不能耽误,而且,我也不想去。”
结婚十二年,她从来没有违逆过他的意思。赵凯显然没料到她会反抗,脸色沉了下来:“林晚,你什么意思?我辛辛苦苦挣钱养家,让你去参加个聚会你都不愿意?你是不是在家待久了,脑子待傻了?”
“我没傻。”林晚的声音微微发颤,却没有退缩,“我只是不想再像个附属品一样,围着你转了。”
“附属品?”赵凯冷笑一声,站起身逼近她,“你以为你现在还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林医生?离开我,你能有什么?房子是我的,车子是我的,连你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我买的!你要是敢不听话,就给我滚出去!”
“爸,你们吵什么呢?”赵天宇终于抬起头,皱着眉看过来,目光却落在林晚身上,带着明显的指责,“妈,你就不能让着我爸点吗?他上班多累啊,你在家闲着没事,跟他吵什么?”
又是“闲着没事”。林晚的心彻底沉了下去,像坠入了深不见底的寒潭。她看着眼前这对血脉相连的父子,他们一个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付出,一个心安理得地鄙视着她的牺牲,而她自己,像个笑话,被困在这场名为“家庭”的骗局里,耗尽了青春,磨掉了锋芒。
“好。”她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我不吵了。郊游我会去,红烧肉我也会做。”
赵凯满意地哼了一声,转身坐回沙发上。赵天宇也低下头,继续玩游戏,仿佛刚才的争吵从未发生过。
林晚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出那块早上刚买的五花肉。冰冷的肉贴在手心,冻得她一哆嗦。她拿起刀,一下一下地切着肉,刀锋落在砧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窗外的天色彻底黑了,城市的霓虹灯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她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影。她看着砧板上肥瘦相间的肉块,突然想起十二年前,她刚做完一台八个小时的手术,走出手术室时,赵凯捧着一束白玫瑰在门口等她,眼里的爱意像星光一样亮。
他说:“晚晚,你站在手术灯下面的样子,真像个英雄。”
可现在,这个“英雄”被他亲手困在了厨房里,日复一日地切着红烧肉,等着被他和他们的儿子,一点点吞噬掉最后一点光芒。
眼泪毫无预兆地掉下来,砸在砧板上,溅起细小的肉沫。林晚赶紧抹掉眼泪,怕被他们看见。她不能哭,至少现在不能。
她把切好的肉倒进锅里,翻炒时,油星溅在手臂上,烫出一个个细小的红点,疼得她龇牙咧嘴。可这点疼,比起心里的冷,又算得了什么呢?
那天晚上,赵凯和赵天宇坐在餐桌旁,吃得津津有味。赵天宇甚至还夸了一句:“妈,今天的红烧肉比以前好吃。”
林晚坐在他们对面,一口也吃不下。她看着儿子油乎乎的嘴角,看着丈夫满足的笑脸,突然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很陌生。这个她用十二年时间守护的家,这个她放弃一切想要温暖的港湾,原来从来都不属于她。
夜深了,赵凯已经睡熟,发出均匀的鼾声。林晚悄悄起身,走到阳台,翻出那个被遗忘在角落的旧箱子。箱子里放着她以前的东西:泛黄的毕业证书,皱巴巴的获奖证书,还有一双黑色的高跟鞋,鞋跟处有些磨损,却是她当年最喜欢的一双。
她拿起高跟鞋,用纸巾小心翼翼地擦去上面的灰尘。月光透过窗户洒在鞋面上,反射出微弱的光,像她曾经拥有过的、如今却黯淡下去的梦想。
她把高跟鞋放回箱子,重新盖好,藏回角落。然后,她走到书桌前,打开了很久没碰过的电脑,在搜索栏里敲下了一行字:
“市中心医院 招聘信息”
屏幕亮起的光映在她脸上,她的眼睛里,第一次重新燃起了一点微弱的火苗。或许,是时候找回那个被遗忘的自己了。或许,这场持续了十二年的牺牲,该结束了。
只是她没想到,结束的方式,会比她想象中,要惨烈得多。而那个此刻还在熟睡的儿子,会在不久的将来,用更残忍的方式,给她的心上,再捅上最深的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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