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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真的是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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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血色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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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的雨,是掺了铁砂的鞭子,抽在脸上生疼。

林霄趴在距离谷底五十米的陡坡上,身下是被雨水泡软的腐殖土,混着碎石往下滑。他死死扣住一道岩缝,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迷彩服早已和泥浆黏成一团,露出的小臂上,一道还在渗血的刀疤在雨水中泛着狰狞的红——那是上个月追毒贩时,被缅刀划开的。

“各组报点。”他的声音压在喉咙里,通过喉震麦传出去,带着雨水灌进肺叶的涩味。

耳麦里立刻响起回应,十四道声音,每一道都裹着湿气,却像烧红的铁丝般绷紧:

“金雪,右翼山脊,狙击镜架设完毕。”女人的声音冷静得像冰,林霄能想象她趴在岩石后,长发被雨水粘在脸颊,手里那把改装过的85狙正死死咬住谷底的弯道。

“马翔,左翼密林,炸药布置好了。”这小子是爆破能手,此刻正用防水布裹着炸药包,手指在引信上搓了搓,溅起的泥点落在他缺了颗门牙的嘴角。

“老张、老刘,正面掩体到位。”两个五十岁的老兵,一个抱着喷子,一个握着磨亮的开山刀,蹲在被掏空的树洞里,枪管上缠着的布条已经湿透。

“老李,赵猛,后翼警戒,别让狗日的绕后。”老李是兽医,手里却提着把给牲口阉割的弯刀;赵猛是村里的屠夫,此刻正用磨屠刀的手法擦着一把军用匕首,刀刃上的寒光比雨水还冷。

加上林霄,一共十五个民兵。没有番号,没有正规装备,手里的家伙什杂得像杂货铺——老炮的重机枪是部队淘汰的旧货,金雪的狙是走私来的二手货,马翔的炸药是自己用化肥配的,更多人手里攥着的,是家里用了十几年的猎枪、砍刀,甚至还有老张那把打鸟用的气枪。

但就是这十五个人,守着青石峪外这片百公里的边境线,已经跟毒贩、走私犯死磕了三年。

“目标来了。”金雪的声音突然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音——不是怕,是兴奋。

林霄的瞳孔骤然收缩。雨幕里,谷底的弯道处传来了引擎的咆哮,不是摩托车,是加装了防滑链的越野车,至少五辆,后面还跟着三辆皮卡,轮胎碾过泥地的声音像巨兽在磨牙。车灯刺破雨帘,在弯道处拉出两道惨白的光,照亮了车斗里盖着的帆布——鼓鼓囊囊,用铁链捆得死紧。

“是‘眼镜蛇’的主力。”马翔啐了口带血的唾沫,“车斗里的帆布,是他们运‘白货’的记号。”

林霄舔了舔被雨水泡得发白的嘴唇。“眼镜蛇”,这带最狠的贩毒团伙,手里有重武器,上个月刚在曼掌村杀了三个联防队员,尸体被扔进澜沧江,捞上来时已经泡得发胀。这次看规模,至少三十人,车斗里的货,保守估计有两百公斤。

“计划不变。”林霄的手指摸到扳机,指腹碾过粗糙的枪身,“金雪,打掉第一辆车的司机。马翔,等第二辆车进弯道就炸。老张老刘,正面压制。老李赵猛,堵住退路。剩下的跟我冲,别留活口。”

最后四个字,他说得极轻,却像冰锥扎进每个人的耳朵。

雨更大了,砸在树叶上噼啪作响,正好盖过了引擎声的逼近。第一辆越野车冲出弯道时,林霄看见驾驶座上的男人叼着烟,胳膊上纹着条青色的蛇,正是“眼镜蛇”的二头目,外号“青蛇”。

“打!”

林霄的吼声刚落,金雪的枪声就炸响了。

“砰!”

子弹穿透雨幕,精准地打爆了“青蛇”的脑袋。鲜血混着脑浆从车窗溅出来,越野车瞬间失控,像头疯牛般撞向道旁的橡胶树,车头猛地翘起,轮胎还在空转,溅起的泥浆糊住了后面的车。

“轰!”

马翔的炸药紧跟着炸了。第二辆刚冲进弯道的越野车被气浪掀飞,零件和碎肉混着泥水泼洒在岩壁上,火团裹着黑烟冲天而起,把雨幕烧出个窟窿。

“杀!”

林霄猛地从陡坡上滑下去,身体在碎石上撞出一连串闷响,左臂被尖石划开一道长口子,血瞬间涌出来,和雨水混在一起往下淌。他浑然不觉,落地的瞬间翻滚着抄起枪,对着从第三辆车里钻出来的毒贩扣动扳机。

“砰!砰!”

两个毒贩应声倒地,胸口的血窟窿里冒出的气泡在雨水中炸开。但更多的毒贩已经反应过来,AK47的枪声像爆豆子般响起来,子弹嗖嗖地从林霄耳边飞过,打在岩石上迸出火星。

“老张!”林霄嘶吼着。

树洞里的老张猛地站起来,喷子喷出的霰弹像铁扫帚般扫过去,冲在最前面的三个毒贩瞬间被打成筛子,惨叫着倒在泥地里。但他刚要缩回去,一颗子弹就穿透了他的胸膛,老人闷哼一声,手里的喷子掉在地上,眼睛还死死盯着冲上来的毒贩,直到老刘把他拖进树洞,他的手还保持着扣扳机的姿势。

“老刘!”林霄目眦欲裂。

老刘红着眼,抓起老张的喷子又冲了出去,没走两步就被一梭子弹扫中,半边身子都被打烂了,他却像没知觉似的,举着喷子又开了一枪,才重重摔在泥里,手里还攥着半块没吃完的干粮——那是他婆娘早上给揣的。

“炸他娘的!”马翔疯了似的拽响另一组炸药。

这次炸的是皮卡后面的山道,巨石混着断树轰隆隆滚下来,彻底堵死了退路。但一个扛着火箭筒的毒贩已经架好了炮筒,瞄准了马翔藏身的密林。

“卧倒!”林霄嘶吼着扑过去。

但已经晚了。火箭弹拖着尾焰钻进密林,一声巨响后,马翔的位置炸开一团火光。林霄冲过去时,只找到半只还攥着引信的手,和他常穿的那件印着“青石峪”字样的旧背心。

“操你妈的!”赵猛红着眼冲了出来,手里的匕首捅进一个毒贩的喉咙,顺势一划,滚烫的血喷了他一脸。他像疯了一样扑向下一个,却没注意身后的毒贩举起了枪,老李嘶吼着扑过去抱住对方的腿,被一枪打穿了肚子,他死死咬着对方的脚踝,直到赵猛回手一刀割断那人的脖子,老李的头才重重垂下去,嘴角还沾着对方的裤腿布。

金雪在山脊上连续扣动扳机,每一枪都精准地敲掉一个毒贩的脑袋,但她的位置也暴露了。子弹像雨点般打在她周围的岩石上,碎石溅进她的眼睛,她抹了把血,继续瞄准,直到一颗子弹穿透她的肩胛骨,她闷哼一声,依旧死死把住枪,对着最后一个火箭筒手扣动了扳机。

“队长!左边!”

林霄猛地回头,看见一个毒贩举着砍刀扑过来。他侧身躲过,枪托狠狠砸在对方的鼻梁上,趁着对方捂脸的瞬间,抽出腰间的猎刀,从肋骨缝里捅了进去。刀柄被血滑得发烫,他拔出来时,带出一串腥热的内脏。

雨水里,血腥味已经压过了腐叶的霉味。十五个民兵,此刻还站着的只剩六个——林霄、赵猛,还有三个年轻队员。地上躺着的,有穿着迷彩服的,有光着膀子纹着蛇的,尸体叠着尸体,断胳膊断腿泡在泥水里,被车轮碾烂的肠子缠在树根上,皮卡的帆布被炸开,白色的“货”混着血和泥水,流成了蜿蜒的小溪。

最后一个毒贩被赵猛的匕首钉在树干上,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眼睛瞪得滚圆,看着林霄一步步走过来。林霄没开枪,抽出猎刀,一刀刀剐开对方的衣服,直到露出他胸口纹着的“眼镜蛇”头,然后抬手,把刀狠狠扎进了蛇眼。

“清理战场。”林霄的声音像从生锈的铁管里挤出来,他抹了把脸,分不清是雨水还是血,“老张、老刘、老李……找块布盖上。马翔的……把能找到的都收起来。金雪……”他顿了顿,喉结滚了滚,“把她的狙收好了。”

队员们沉默地行动,没人说话,只有埋尸体时铁锹撞在石头上的闷响,和偶尔压抑不住的抽泣。赵猛蹲在地上,用衣角擦着沾满血的匕首,擦着擦着,突然一拳砸在泥地里,指节渗出血来。

林霄靠在一棵橡胶树上,枪管抵着额头,想喘口气,胸口却像被巨石压住。三年了,他们十五个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是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生死之交。老张的孙子刚满月,老刘的地里还种着没收获的玉米,老李昨天还说要给队里的狗做绝育,金雪……金雪去年还跟他说,等攒够了钱,就去县城买条红裙子。

现在,他们都成了这片雨林里的一捧泥。

就在这时,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那是个老旧的翻盖手机,信号时好时坏,是队里统一配的,除了联系家里,平时都关着机。林霄皱了皱眉,掏出手机,屏幕上跳动着“爹”的名字,背景灯在血色弥漫的雨幕里,显得格外刺眼。

他深吸一口气,按下接听键,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铁板:“喂,爹。”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然后传来父亲林建国带着哭腔的喘息,那声音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沫:“霄……霄啊……你……你快回来……”

林霄的心猛地一沉。父亲是村里出了名的硬汉子,当年被毒蛇咬了都没哼过一声,现在怎么会这样?

“爹,出啥事了?是不是爷爷……”

爷爷今年八十七,上个月摔了一跤,一直卧病在床。林霄的心揪紧了,握着手机的手指开始发颤。

“爷爷他……”父亲的声音突然断了,接着是一阵剧烈的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来,“家里……家里没了……”

“啥没了?”林霄的声音陡然拔高,耳麦里还在传来队员们埋尸体的动静,此刻却像隔了层玻璃,“爹!你说清楚!房子咋了?爷爷咋了?!”

“房子……被推了……”父亲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带着哭腔的嘶吼像刀子扎进林霄的耳朵,“那些人……带着推土机来的……你爷爷他……他拦在门口……被……被活活气死了……”

轰——!

林霄感觉脑子里炸开了一道惊雷。

推了?气死了?

他仿佛能看见爷爷拄着拐杖,拦在老屋门口,对着推土机怒吼,然后猛地捂住胸口倒下去的样子。那座老屋,是爷爷盖了一辈子的心血,房梁上还挂着他小时候得过的奖状,炕头边还放着爷爷舍不得扔的旧烟袋。

而他的爷爷,那个总爱摸他头,说“霄啊,守好家”的老人,就这么没了?

在他和兄弟们在边境浴血奋战,用命堵着毒贩的时候,他的家,他的根,被人从根上刨了?

“谁干的?”

林霄的声音突然变得异常平静,平静得像暴风雨前的死寂。雨水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滴,砸在手机屏幕上,晕开一片模糊的水痕。

“是……是县里的……说是搞开发……那个刘老板……带着人来的……还有穿制服的……我们拦不住啊……”父亲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变成了崩溃的呜咽。

刘老板。

林霄的瞳孔骤然收缩,这个名字像淬了毒的针,扎进他的脑子里。就是那个山城县的房地产商,上次缉毒队端掉的一个窝点,就查出他跟“眼镜蛇”有勾结。没想到,这头披着人皮的狼,竟然把爪子伸到了青石峪,伸到了他家里。

“等着。”

林霄只说这两个字,然后狠狠按断了电话。他猛地站直身体,雨水从战术头盔的边缘倾泻而下,在他脚下汇成一滩血水。刚才战斗留下的伤口还在渗血,但他感觉不到疼,只有一股狂暴的戾气从骨头缝里往外钻,像岩浆一样烧得他浑身发烫。

“赵猛。”他转身,声音冷得像冰,“把老张他们……先埋在山坳里,立个记号。”

“队长,你要干啥?”赵猛抬头,满脸是血,眼睛红得吓人。

“回家。”林霄抓起地上的猎刀,用布条缠在手上,刀柄的血被勒得滋滋作响,“回去杀狗。”

最后三个字,他说得极轻,却带着能冻结雨水的寒意。十五个兄弟,五个永远留在了这片雨林,而他的家,他的爷爷,也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被人碾成了泥。

那辆改装过的猎豹越野车,引擎发出濒死的咆哮,在布满尸体和血污的山道上冲开一条路。林霄把油门踩到底,车速表的指针快要绷断,挡风玻璃上的雨水被血水染红,模糊了前方的路。

但他看得清。

他看见爷爷倒在老屋门口的样子,看见老张没吃完的干粮,看见金雪没来得及穿的红裙子。

这些账,他要一笔一笔,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雨还在下,洗不掉雨林里的血,也冲不散他眼底的杀心。

血色归途,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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