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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7章 三司互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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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 章:三司互监(至元二十七年秋?中书省核账房)

中书省核账房的青铜灯柱在午后投下长影,案上的账册堆如山丘。突然,传递举报文书的驿卒撞开木门,腰间的铜铃急促作响 —— 他手中的桑皮纸信封火漆印已裂,显是加急递送,“通西司抽分的波斯香料有假!” 核账官王恽立即验印:信封盖 “色目商队联署印”,七枚商户指印按在波斯文举报信旁,“胡椒中掺砂石,税吏收贿放行。”

按《税政举报规程》,王恽用朱砂笔在举报信上批 “急查”,连同副本送入密室,钥匙由三司主官共管。他命驿卒带举报人 —— 波斯商人哈桑到账房问话,哈桑颤抖着取出样品袋:“上等胡椒应洁白饱满,” 袋中却混着褐色砂石,“通西司税吏马德收了我三枚金币,” 就让这批货按 “上等” 抽分。铜钟三响后,镇南司与镇北司的核查令已发出,桑皮纸文书上盖着 “三司互监” 朱印。

镇南司官李筠与镇北司千户帖木儿(非叛党)在通西司衙门前会合,双方各带三名属吏,核查令牌在阳光下泛光 —— 令牌刻三语 “互监”,与通西司门的验牌器共振显真。通西司郎中阿合马闻讯出迎,他的袖口沾着香料粉末,“下官行事向来依规,” 言语却有些慌乱,案上的抽分账册翻在波斯胡椒页,墨迹似未干透。

联合核查按 “四查” 流程:查实物、查账册、查税吏、查商户。李筠带人封存库房香料,帖木儿核查《抽分册》与验印记录,“至元二十七年八月十三日抽分的胡椒,” 账册注 “上等”,但验印记录模糊,“验印官未签字,” 这违反《商路抽分则例》“验印需双签” 的规定。阿合马试图辩解,却被帖木儿打断:“按互监法,” 三司有权封存所有文书,“不得阻挠。”

香料库的木门被打开,浓郁的胡椒味中夹杂着尘土气。李筠请来西域评香师伊斯玛仪,他用银质小勺舀出样品,放在象牙秤上称重:“纯胡椒每两十三粒,” 这批却只有十粒,“余者为砂石增重。” 他取一粒放在青铜臼中碾磨,纯胡椒呈乳白粉末,混砂石的则有灰色颗粒,“这是最低等的‘杂胡椒’,” 按规定应抽分半成,却按上等一成抽分,多收税银二十两。

核验过程用桑皮纸记录,附香料样品与碾磨对比图,“每样取证三份,” 三司各存一份。帖木儿用磁石笔轻扫香料袋,袋口的铁矿粉印记显形 —— 这是通西司的 “验讫” 标记,“印记模糊,” 说明验印时未认真核查。阿合马的脸色愈发苍白,他试图抢夺样品,被李筠的属吏拦住:“阻挠核查按‘欺瞒’论罪,” 这在《三司互监法》中有明确条款。

帖木儿在通西司账房发现更大破绽:《商户缴税册》中哈桑的名字旁,税银数有涂改痕迹,原 “半成” 被改为 “一成”,涂改处未盖更正印。“按规定,” 李筠展开《文书书写规范》,“账册涂改需画押盖印,” 这处明显是伪造。他们传讯收税吏马德,此人的家仆供认:“八月十三日,马德带一包胡椒回家,” 还买了新玉佩 —— 这与哈桑举报的 “收三枚金币” 吻合。

更关键的证据来自商路驿站:驿卒回忆,八月十三日马德曾与阿合马密谈,“阿合马的随从送过一个信封,” 时间恰在抽分后。李筠将账册涂改页、家仆供词、驿卒证言装订成册,骑缝盖三司印,“这些足以证明舞弊,” 他对帖木儿道,下一步该提审马德,“撬开他的嘴。”

马德被带到三司临时审讯室,室中摆着《刑讯则例》,规定 “不得滥刑,” 但需录全供词。李筠出示证据:“哈桑已指认你收贿,” 家仆与驿卒的证言也已记录在案。马德起初抵赖,帖木儿将他的玉佩放在桌上:“这玉佩值五枚金币,” 你的月俸仅一两,“钱从何来?” 他的额头开始冒汗,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

审讯持续两个时辰,马德终于供认:“阿合马让我多抽哈桑的税,” 许诺分我三成好处,“他说哈桑是色目商人,” 不懂汉地规矩。供词用蒙汉双语记录,马德按指印确认,“每段供词都需签字,” 李筠强调,这是防止翻供的 “铁证”。帖木儿在供词旁注:“阿合马为主谋,” 马德为从犯,“按互监法分罪量刑。”

六、郎中追责:主官失察的连带惩处(元代官员连带责任制度与量刑标准)

三司在中书省核账房会审阿合马,萧虎亲临监审,案上摆着五样证据:舞弊账册、马德供词、香料样品、驿卒证言、家仆供词。“你身为郎中,” 萧虎敲击案几,“明知抽分需验质,” 却纵容马德受贿,“这是渎职!” 阿合马辩解称 “不知情”,但李筠出示他与马德的密谈记录,“八月十三日你未在岗,” 去向不明,“恰是抽分舞弊时。”

按《三司互监法》:税吏受贿杖二十除名,主官失察罚俸三月,“并记录在《官员过失册》,” 耶律铸宣读判决。阿合马的官印被暂时收缴,由镇南司代管,“待罚俸期满,” 需通过三司考核方可领回。帖木儿补充:“通西司的抽分权暂停半月,” 由三司联合代管,“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这是震慑其他税吏的必要措施。

哈桑受邀旁听会审,当听到判决结果时,他起身行礼:“大元法度公正,” 这比西域汗国的 “官商勾结” 强百倍。李筠按规定返还多收的税银二十两,附三司联合签发的《致歉书》,“商户若遇不公,” 可直接向三司举报,“举报属实有奖,” 奖波斯胡椒十斤。哈桑的同乡商人们闻讯赶来,纷纷称赞:“互监制让我们敢来经商,” 这比金银更重要。

为安抚商户,三司联合发布《商路抽分告示》,用三语书写:“凡抽分舞弊者,严惩不贷,” 附举报方式与奖励标准。告示贴在商路驿站,旁设 “举报箱”,钥匙由三司每月轮换开启,“确保举报直达核账房,” 李筠对商户们道,这是防止举报被拦截的制度设计。

耶律铸在《互监录》中写下整改措施:“每月初五三司互查账册,” 查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验印需三司官联签,” 缺一不可;“评香师由三司轮换派遣,” 防止与税吏勾结;“大额抽分需录像存档,” 用西域传入的 “影戏术”(类似暗箱成像)记录核验过程。这些补充条款用朱笔标注,附在《三司互监法》之后。

萧虎特别强调 “轮岗制”:通西司税吏每三月轮换一次,“不得在同一商路任职超半年,” 这是防止税吏与商户长期勾结的釜底抽薪之策。李筠与帖木儿共同制定《轮岗表》,用蒙古文与汉文标注轮换时间与人员,“需报中书省备案,” 擅自变动者按 “违制” 论罪。

核账房的吏员们重新整理账册,每本账册加装 “防篡改页”,页边刻暗纹,涂改即显;抽分记录需附 “三色标签”:红标记上等、黄标记中等、蓝标记下等,与实物对应;香料样品需封存半年,“以备复查,” 样品袋用三族官印封缄。这些措施被写入《核账房操作手册》,每吏一册,考核不过关者调离。

李筠引入 “交叉核账法”:镇南司核通西司账,镇北司核镇南司账,通西司核镇北司账,“每月交换一次,” 避免 “自核自审” 的漏洞。帖木儿带着蒙古文账册与李筠的汉文账册比对,“数字需完全一致,” 哪怕一字之差也要查清,“核账如验炮,” 丝毫偏差都可能是舞弊的信号。

萧虎在《互监录》的序言中写道:“三司如鼎足,一足倾则全鼎摇,” 互监制不是相互掣肘,而是共同护持税政清明。耶律铸补充:“自乃马真后乱政,” 税吏舞弊成风,“互监制是拨乱反正的关键,” 这比单纯的严惩更有效。《元史?食货志》记载:“至元二十七年三司互监制行,商路抽分舞弊案降七成,” 漠北商路日渐繁荣。

夕阳照进核账房,三司的账册整齐排列,汉文、蒙古文、八思巴文的记录并列,如同三族官员的身影在灯下交错。这次香料舞弊案的查处,让互监制成了税政的 “验真芯”,就像炮身的铁矿粉防伪,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 这正是大元多域治理的制度智慧,用制衡守护着疆域的安宁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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