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仓国际大酒店那令人目眩神迷、象征着财富与冰冷距离的光晕,终于被红色奇瑞qq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车子驶离了那片由玻璃幕墙和霓虹灯构成的森林,晚风裹挟着城市边缘特有的、混杂着尘土、草木清苦气息以及远处江水的微腥,带着初秋的凉意,从摇下的车窗灌了进来,肆意地吹拂在明朗的脸上、脖颈间。
他深深吸了一口这属于“人间”的空气。
副驾驶座位上,手机屏幕再次亮起,嗡鸣着震动,打破了车厢里短暂的寂静。
屏幕上跳跃着“沈若兰”三个字,以及一张她对着镜头俏皮地挤着眼睛、吐着舌头的鬼脸照片。
那张照片,瞬间点亮了明朗被疲惫和复杂情绪笼罩的心房。
“喂?兰兰?”他接通电话,蓝牙耳机里传来的熟悉声音,让他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下来,声音里的疲惫如同泄了闸的洪水,毫无保留地泄露出来,带着一种沙哑的依赖感。
“哟,明大老板!”沈若兰清亮如银铃般的声音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传来,像一股清冽甘甜的山泉,瞬间注入他干涸龟裂的心田:“偷偷摸摸过来找陈满仓大哥谈大生意,就没打算顺道看看我这个小小的酒店前台?嗯?”
明朗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弯起,连他自己都没察觉这笑意有多深:“哪能啊!这不是被资本家临时抓了壮丁嘛。”
“少来!”沈若兰的声音带着娇嗔,却精准地掐断了他的解释:“我在老地方等你!金仓国际后街巷子口,‘王记馄饨’!再忙也得吃饭!人是铁饭是钢,钢化了也变不成奥特曼!给你十分钟,见不到人……”
她故意拖长了尾音,带着一丝狡黠的威胁:“我就把预定的那碗加了双份虾仁、溏心蛋和紫菜的特大碗馄饨,连汤带水,统统倒掉喂大黄!让它今晚加个豪华宵夜!”
大黄,是盘踞在巷口垃圾桶旁那只着名的、膘肥体壮、眼神睥睨的橘黄色流浪猫,因其体型和气势,常被误认为狗,故而得了“大黄”的名号。
它是这条后街的“街霸”,也是沈若兰用来威胁明朗最有效的“武器”之一。
明朗紧绷的嘴角彻底舒展开,甚至笑出了声,胸腔里淤积的浊气似乎都被这笑声冲散了:“遵命!沈大小姐!小的马上到!保证十分钟内出现在您老人家面前!我的馄饨可千万给我留着!”
他脚下油门不由得加重了几分,红色的小qq灵活地拐进了一条通往老城区的岔路。
十分钟后,红色奇瑞qq稳稳地停在了金仓国际大酒店后街巷口的阴影里。
与正门前的流光溢彩、车水马龙截然不同,这里仿佛是两个世界。
巷子两旁是低矮斑驳的老房子,墙体上爬着岁月的痕迹和杂乱的电线。
昏黄的白炽灯从各家窗户或门口透出,勉强照亮着狭窄的巷道。
空气中弥漫着复杂却无比真实的生活气息:煤球炉子燃烧的烟火味、刚出锅的油炸食物的焦香、不知谁家炖肉的浓郁酱香、晾晒衣服的淡淡皂角味,还有街边小摊飘来的、勾人馋虫的食物香气。
这一切,与刚才金仓国际顶楼那冰冷、奢华、带着消毒水般距离感的气息判若云泥。
巷口支着几张简易的折叠桌和塑料凳,构成了“王记馄饨”的露天阵地。
一口巨大的、蒸汽缭绕的汤锅支在煤炉上,老板老王头系着沾满油污的围裙,正麻利地下着馄饨。
其中一张桌子旁,沈若兰安静地坐着。
她穿着简单的米白色宽松针织衫,一条洗得发白的浅蓝色牛仔裤,勾勒出青春美好的线条。
她一只手托着腮,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桌沿,正笑盈盈地望向明朗停车走来的方向。
昏黄的灯光温柔地洒在她的发顶、肩头,勾勒着她柔和精致的侧脸轮廓,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桌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已经摆好,粗瓷大碗里,清亮的汤面上漂浮着翠绿的葱花、金黄的蛋皮丝、深褐色的紫菜碎,还有几滴晶莹的猪油花。
袅袅的白汽在秋夜微凉的空气中升腾、盘旋,然后依依不舍地消散。
“哟,明大老板还真准时!没让大黄得逞!”沈若兰笑着招手,眉眼弯弯,像盛着星子。
她拿起桌上的一次性筷子,熟练地掰开,互相刮掉毛刺,递给他:“快坐下,趁热吃!看看你这样子……”
她的目光在他脸上仔细逡巡,带着毫不掩饰的心疼:“眼袋都快掉到下巴了,黑眼圈浓得跟熊猫似的,头发也乱糟糟的跟鸡窝打了架没打赢似的,你们厂里打仗呢?”
明朗几步跨过来,一屁股坐在她对面的小塑料凳上。
那凳子立刻发出“嘎吱”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引得旁边桌的食客都侧目看了一眼。
他毫不在意,只觉得这小小的窘迫感,在这烟火人间里,反而有种奇异的踏实。
“比打仗还累!”他长吁一口气,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在叫嚣着酸痛:“你今天没上班?”
他一边问,目光却早已被眼前那碗朴素却散发着致命诱惑的馄饨牢牢锁住。
这碗飘着葱花和猪油香气、热气腾腾的食物,比刚才酒店里任何一道价值千金的珍馐都更让他感到渴望和安心。
那是胃的呼唤,更是灵魂的慰藉。
“下班了呗!托你明大老板和陈大哥的福,我现在可是正经的前台,朝九晚五,除了闲得发慌,其他都好!”沈若兰白了他一眼,语气轻松:“慢点吃!烫!没人跟你抢!”
她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他握着勺子、正准备开动的右手腕,笑容瞬间凝固了。
“哎呀!你这手怎么了?”她惊呼出声,身体立刻前倾,越过小小的桌面,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动作快得让明朗都来不及反应。
只见他手腕内侧,靠近手掌边缘的地方,赫然有一道新鲜的、寸许长的红痕,边缘微微翻卷,渗着细小的血珠,显然是长时间、用力地在粗糙坚硬的物体边缘(比如键盘)反复摩擦剐蹭造成的。
“没事没事,”明朗想把手抽回来,却被沈若兰更用力地攥住,她温热的指尖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蹭了一下键盘而已,小伤。”
“别动!”沈若兰的声音带着少有的严厉和心疼,她蹙着秀气的眉毛,瞪了他一眼:“这还叫小伤?都破皮流血了!你们厂里的键盘是锯齿做的吗?”
她不由分说地抓牢他的手腕,另一只手迅速伸进旁边椅子上放着的那个印着小碎花的帆布小挎包里翻找。
明朗看着她焦急又专注的样子,心中涌起一股暖流,混杂着酸涩和甜蜜。
他不再挣扎,任由她抓着自己的手。她低着头,额前几缕碎发散落下来,遮住了部分光洁的额头。
昏黄的灯光下,她的侧脸线条显得格外柔和,神情专注得仿佛在修复一件价值连城的珍贵瓷器,而不是处理一个微不足道的伤口。
很快,她找出一个独立包装的创可贴。
包装袋上印着一只憨态可掬、抱着蜂蜜罐子傻笑的小熊。
她小心地撕开包装,取出那片带着药棉的创可贴,动作轻柔地用指尖捏着边缘,小心翼翼地避开伤口,先将创可贴的一端轻轻按在他手腕完好的皮肤上,然后慢慢地、一点点地、极其轻柔地覆盖住那道新鲜的红痕。
她的指尖偶尔会不经意地擦过他磨破的皮肤边缘,带来一阵细微的、如同电流窜过般的麻痒感,让他心尖都跟着轻轻一颤。
终于,创可贴妥帖地覆盖住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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